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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新办商贸企业的一般纳税人认定的条件

更新时间:2019-07-17 11:28:45 信息编号:8624e38so348a7
关于新办商贸企业的一般纳税人认定的条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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服务项目
代理记账,税务登记,报税
面向地区
公司类型
有限责任公司
所在区域
京津冀地区

关于新办商贸企业的一般纳税人认定的条件

一、新办小型商贸企业自税务登记之日起,一年内实际销售额达到180万元,方可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。一年内销售额达到180万元以后,税务机关对企业申报材料以及实际经营、申报缴税情况进行审核评估,确认无误后方可认定为一般纳税人,并相继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制度(以下简称辅导期一般纳税人管理)。辅导期结束后,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,可转为正式一般纳税人,按照正常的一般纳税人管理。
青岛大掌柜会计服务有限责任公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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