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人、财务负责人不可以担任公司监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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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司类型 |
有限责任公司 |
公司注册的时候,监事是设立登记的必填事项。监事(supervisor ),是公司中常设的监察机关的成员,又称“监察人”,负责监察公司的财务情况,公司管理人员的职务执行情况,以及其他由公司章程规定的监察职责。
监事不能由:法定代表人、董事兼任。财务负责人也不可以担任公司监事。
监事任职资格如下:
根据《公司法》的第百四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、监事、管理人员:
(一)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;
(二)因贪污、贿赂、侵占财产、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,被判处刑罚,执行期满未逾五年,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,执行期满未逾五年;
(三)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、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、经理,对该公司、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,自该公司、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;
(四)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、责令关闭的公司、企业的法定代表人,并负有个人责任的,自该公司、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;
(五)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。
公司违反前款规定选举、委派董事、监事或者聘任管理人员的,该选举、委派或者聘任无效。
董事、监事、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出现本条款所列情形的,公司应当解除其职务。潍坊新梦想主营:注册公司、代理记账、纳税申报、公司注销等财务相关服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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