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国食品接触材料法规要求
2016年11月18日,国家卫计委第15号公告发布了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通用安全要求》(GB 4806.1-2016)等53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公告,新国标主要变更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(不限于):
1.修改了标准名称;
2.修改了适用范围;
3.修改或增加了理化指标;
4.增加了术语和定义;
5.增加了迁移试验要求,修改了迁移试验条件;
6.增加了通用要求及原料要求;
7.增加了标签标识要求;
近年来,国家相关部门对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的国标进行清理及整合,并于2015年底开始陆续公布整合后的新国标。
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通用安全要求
近日,国家计生委办公厅发布了15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(征求意见稿),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,《食品安全卫生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通用安全要求》即是其中一项,适用于各类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,规定了各类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均应遵循的基本食品安全要求、要求、符合性声明、可追溯性、产品信息等内容。
目前我国尚未对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的标识信息有统一规定,而此类产品种类繁多,用途多样且用法复杂,缺乏统一的标识信息要求,不利于产品追溯和下游企业进行产品评估,且不能指导使用者正确使用产品。此次标准对于产品信息进行了统一规定,利于消费者的选购,同时也对企业和生产者提出了更高的要求,CTI建议相关企业引起重视。
美国食品接触材料法规要求
一、概述
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(FDA),负责全国药品、食品、生物制品、化妆品、兽药、医疗器械以及诊断用品等的管理。FDA对食品接触性物质(FoodContact Substances, FCSs)的定义:如果一种物质可以作为食品生产、包装、运输或支持材料的组分且不会对食品产生任何技术上的影响,那么该成分可以称为食品接触性物质。
美国具体对与食品接触容器及材料的通用要求:
-厂家能够依照GMP 体系(卫生生产质量管理程序及规范)运作
-使用符合法规中批准的材料(U.S. FDACFR 21 Part 170-189)
-批准的原材料应符合规范中的技术指标 (U.S. FDACFR Part 170-189)
-任何进入市场的新材料经U.S. FDA 审核及认可
应用多的FDA食品接触材料法规要求报价
更新时间:2024-03-30 05:02:2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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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包包装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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